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基金会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提升基金会管理水平和社会影响力,根据《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39号)有关规定,按照《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(2018版)》的相应评审标准,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荣获“3A级社会组织”称号。
获得此项称号,标志着我校基金会的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,也为加强自身建设、增强服务能力、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(证书及铜牌)
(撰稿:何津焘\摄影:何津焘\审稿:胡晨)